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
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市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推动产业"四个转型"
到202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生猪、家禽生产供应基地。全市猪肉、禽肉产量分别达到24.7万吨、5.8万吨,禽蛋产量达到1.3万吨。生猪出栏量324万头,自给有余;家禽出栏量达到3500万羽。建设一批全产业链现代化企业,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构建种业、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套发展的现代化生猪、家禽产业体系,实现"四个转型"。
(一)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优化养殖规模结构,引导养殖场户升级改造,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到2025年,建设2个10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20个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5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0%以上。
(二)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淘汰粗放养殖模式,推广科学高效清洁饲养工艺、技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建设10个现代化美丽牧场,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全覆盖。
(三)小型屠宰厂(场)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优化屠宰行业布局,清理撤并小散厂(场),推进屠宰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屠宰厂(场)数量压减50%以上;到2025年,建设4个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全市屠宰厂(场)数量压减60%以上(其中:阳东区压减70%,阳春市压减60%,阳西县压减70%),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达80%以上。
(四)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落实省出台的禁止活猪(种猪和仔猪除外)跨大区域调运政策措施,推动养殖生产和屠宰加工配套布局,构建现代化肉品冷链物流体系。到2025年,建设2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示范企业。
二、科学规划养殖用地,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一)保障畜禽养殖用地。落实粤府办〔2019〕25号文件的规定,各地要做好生猪、家禽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畜禽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畜禽业用地需求。鼓励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等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允许在Ⅱ、Ⅲ、Ⅳ级保护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规模化、工厂化养殖、屠宰加工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结合新农村建设适当预留用地,规划建设标准化集中养殖小区,强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引导农村散养户移栏出村,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当地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内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简化养殖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落实粤府办〔2019〕25号文件的规定,对收购、租赁、入股已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改重建、升级改造,原养殖场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的,依法办理备案主体变更。已备案设施农用地的畜禽养殖场整改重建、升级改造,在与原备案内容一致的前提下,无需重新备案。对扩建养殖设施的,依法对新增设施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规范禁养区管理。落实粤府办〔2019〕25号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划定后5年内不得随意调整。各地要制定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形成禁养区范围"一张图"。禁养区内省级以上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需关闭和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征求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评管理服务。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制定畜禽养殖环评管理服务指引,为生猪、家禽养殖建设项目提供明确、便捷环评管理服务,促进生猪、家禽生产。鼓励畜禽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作肥料还田。(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文章来源:《畜禽业》 网址: http://www.cqybjb.cn/zonghexinwen/2020/0825/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