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行业是随着人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逐渐形成,并延续下来的一种传统而古老的行业,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同时,屠宰行业又是养殖业的出口,肉品消费的入口,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屠宰行业发展历史
回顾我国屠宰行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自然经济阶段、半封建半殖民地阶段、计划经济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
在漫长的自然经济阶段,屠宰业都是以个人或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模式,生产力非常落后.
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中国的资本主义缓慢发展,随着城镇的壮大、机械的应用,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工业化屠宰厂.如1911年,英商在南京兴建的和记洋行食品厂,每天可屠宰生猪3000余头、鸡鸭余只.还比如上海的"1933老场坊"创意产业聚集区,其前身是1933年工部局建造的宰牲场,在只有80余名员工的情况下,可日宰400余头牛、500只羊和300头猪.
公有制经济阶段 (1950年至1985年),经过公私合营和社会主义改造,屠宰企业都归属于政府的相关部门和机构,成为公有制经济体.从1955年开始,商业部门将屠宰企业纳入食品公司实施了统一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 (1986至今),政府放开了屠宰行业经营权,多种经济成分从事畜禽屠宰,从而推动了整个产业的蓬勃发展.同时,由于门槛相对较低,出现一大批"一口锅、一把刀"模式的屠宰专业户、专业村.屠宰行业一度呈现"小、散、多、乱"的局面,为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
屠宰行业监管政策演进
自然经济阶段,政府对屠宰行业的监管是松散的,管理主要集中在收税方面,偶有保护生产力的"禁宰耕牛"政策.
半殖民地半封建阶段,在税收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市大型屠宰厂的管理,政府逐渐引进了西方的一些管理理念,开始实行卫生检疫.
计划经济阶段,为保证税源,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屠宰税暂行条例》,对屠宰行业收取屠宰税,但政府对屠宰行业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保障肉品供给上,定任务、定产量.同时,这一阶段逐渐加强了肉品质量和卫生的管理,卫生检疫制度日益完善.
市场经济阶段,政府对屠宰行业税收、保供给方面的管理日益淡化,放开了企业自主经营权.1994年,国务院令第143号取消了屠宰税,但对企业设置及产品质量方面的管理日趋严格和规范.1997年,国务院发布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的设置条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出了要求,生猪屠宰监管迈上法制化轨道.
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政策由来
作为屠宰大省,河北省历来重视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早在1995年,就出台 《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此后,1998年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2002年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先后两次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2007年,省政府印发《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冀政〔2007〕24号),对牛羊鸡暂时实行定点屠宰.2009年,在《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3号),将猪牛羊鸡纳入定点屠宰管理范围,其他畜禽可参照猪牛羊鸡,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实行定点屠宰管理.
2016年,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需要,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对《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畜禽屠宰监管部门由"商务主管部门"修改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畜禽屠宰监管的实施
目前,河北省畜禽屠宰监管部门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和大部分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都下设有畜禽屠宰监管专门机构.各级畜禽屠宰监管机构依据 《河北省畜禽屠宰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冀农业医发〔2017〕5号)规定,承担相应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工作.
河北省畜禽屠宰监管主要法律依据为《国务院生猪屠宰条例》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屠宰活动实施监管:
一是对屠宰行业发展的目标规划管理.2001年省政府印发《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设置办法》(办字〔2001〕123号),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原则和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200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商务厅印发《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冀商屠管字 〔2009〕20 号),2012 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河北省2011~2015年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冀政办函〔2012〕49号),为我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根据《关于对畜禽屠宰管理有关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6〕7号),以上两规划目前继续有效.2017年,省农业厅印发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农业医发〔2017〕12 号),对规划设置有关事宜进行了强调和补充.
文章来源:《畜禽业》 网址: http://www.cqybjb.cn/qikandaodu/2020/0819/463.html
上一篇:村干部在畜禽环保养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下一篇:强化畜禽屠宰执法监督工作的措施研究